四川科信律师事务所
电话: 028-86625069 86625178 手机:18302870755张兰
13980970988(邱律师)
传真:028-86625069 网址:http://www.kexinlawyer.com 邮箱: kexinlawyer@163.com 邮编:610072 地址:成都书院西街1号亚太大厦12楼
|
|
|
委托外甥卖房,100多万房子被30万“贱卖” 外甥要不要赔? |
惊!呆!了!法院审理后认为,阿华作为受托人,受曾阿伯委托出售房产,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。然而,阿华出售房产的****与法院依法评估的****相差三倍以上,未正当履行委托事务,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,造成曾阿伯的损失。法官说,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二十九条明确了关于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。其中明确指出:有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