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中说的,是两年前**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,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**已施行的法律法规,根本不存在“4月1日起”的新政策。
案例中,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,父亲十年前去世,母亲今年刚过世,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。父母都过世后,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,咨询律师才发现,按照法律规定,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,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;奶奶过世后,由大伯的儿子、二伯夫妻、姑姑夫妻等继承,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。
但这跟“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”****不是一回事。按照我国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同为****顺序的法定继承人,因此独生子女本**不是父母财产的****继承人。